室內一般照明用燈具的距高比
文章來源:恒光電器
發布時間:2014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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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照明不同于局部照明。一般照明(general lighting)是指為照亮整個場所而設置的均勻照明。局部照明(local lighting)是指特定視覺工作用的、為照亮某個局部而設置的照明。室內一般照明場所具有大空間、工作面的照度來自多燈貢獻、均勻照明等特點,如公共辦公室、會議室、教室等。筒燈、格柵燈具、平板燈具等室內一般照明用燈具需要為用戶提供距高比,以方便用戶或設計師使用這些燈具。室內一般照明燈具,目的是為環境提供均勻的照明,要使一個有特定長寬高的空間得到基本均勻的照明,最簡單易行的方法是選擇適宜距高比值的燈具,以最少數量的燈具得到需要的均勻照度。如一個空間的安裝高度為 H,同樣要得到照度均勻,一個距高比為 1 燈具,安裝距離 W=H;而一個距高比為 1.4 的燈具,LED天花燈,安裝距離為 W=1.4H。選擇距高比為 1.4 的燈具可以減少燈具的數量。當然要達到要求的照度,還應選擇有適宜光通量的燈具。對一個具體的室空間,高的距高比并非唯一的選擇,對一些空間很高的環境,較小的距高比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一、燈具的距高比與照度均勻度的關系
室內安裝燈具時既要求節約用電和達到要求的照度數值指標,還要求一定的照度均勻度,換言之,照度要均勻,照度的均勻性與燈具的布置關系很大,而燈具的布置又涉及燈具的配光,因此,為了保證一定的照度均勻度,不同配光應有不同的布置方式。距高比是指在確保水平照度均勻度前提下,相鄰燈具間的最大安裝距離與燈具的安裝高度之比。當不考慮室內的各種反射貢獻時,多燈布置場合的各點照度來自多燈貢獻,一般計算燈具布置方式有圖 1 和圖 2 兩種方式。對圖 1 來說,考察燈具 A 在燈下點 P 點照度 E0 與在二只燈具間 Q 點照度 E,最合理的情形是 E=E0/2,這樣因另一個燈具 B 在 Q 點的照度也是 E0/2,故 P、Q、R 三點的照度相等或接近,達到較好的均勻性,這樣安裝的距高比是適當的。對圖 2 來說,要達到水平照度均勻,中心點 Q 的照度 E 一定為燈具 A 燈下點 P 照度 E 的 1/4,這樣來自 4 只燈具的光在中心點疊加后得到的照度 E 與燈具A 燈下點的照度 E0 相同,也得到一個均勻的照明。
圖 1 兩只燈具貢獻的水平照度均勻性與距高比示意圖(正視圖)
圖 2 四只燈具貢獻的水平照度均勻性與距高比示意圖(俯視圖)
在圖 1 中照度下降到燈下點照度的 1/2 的點與燈具構成的夾角稱 1/2 照度角,
圖 3 1/2 照度角的含義
相同安裝高度下照明較大延伸面的工作區域時,按距高比進行布燈,燈下點的光強決定了室空間的照度水平。在燈下點光強接近,但形狀不同的配光中選擇燈具時,距高比越大,燈具使用數量越少,例子如表 1(a)和表 1(b)所示。相對于距高比大的燈具,距高比小的燈具需降低功率,才能有相對小的照明功率密度。
表 1 燈下點光強相同、不同距高比燈具應用舉例和比較
(a)距高比 1.3 和 1.0 比較
(b)不同距高比和 1.0 的比較
使用燈具的光強分布曲線,在一個規定的圖形中很容易確定滿足上述每個情況的燈具安裝距離(表達的距高比沒有量綱)。
使用上述方法提供的確定燈具 S/MH 的方法,可使被照面上水平照度均勻度≥0.7。